【稿件来源】南方日报出版社 【作者】蓝云

《从1到π———大数据与治理现代化》,蓝云编著,南方日报出版社2017年5月版

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 年2月17日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全面深化改革专题研讨班的重要讲话中进一步强调,要正确理解和把握好两组关系:一是完整理解和把握总目标前一句和后一句的关系。前一句规定了我们的根本方向,就是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后一句规定了在根本方向指引下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鲜明指向。二是正确理解和把握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系。

这也是“治理能力现代化”词组首次出现在全会公报。中央编译局原副局长、北京大学政务管理学院院长、南方舆情专家委员会主任俞可平将之称为“第五个现代化”。“现代化”这一关键词公众比较熟悉,现代化建设在我国已经搞了几十年了,并且有新老“四化”之分。另一个关键词“治理”,以往更多地属于学术研究体系,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迅速成为社会热门词语。据统计,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9次提到“治理”,全会通过的《决定》则有24次出现“治理”一词。过去谈到国家和人民的关系,叫国家统治,后来叫国家管理,如今改称“国家治理”。一般认为,治理指的是公共机构为实现公共利益而进行的管理活动和管理过程。治理理论在上世纪90 年代兴起于一些国家,最早由上世纪80 年代初的“地方治理”和80 年代后期的“公司治理”发展为“公共治理”,现已成为全球政府治国转型的普遍趋势。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就如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出,要把“破”与“立”结合起来,更加重视体制机制制度建设。立足现实,着眼未来,尊重规律,努力建设适应新形势的体制机制制度,把广东作为深化改革先行地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俞可平教授在《中国治理评论》发刊词里指出,治理与统治既有相通之处,也有实质性的区别,统治的主体只能是政府权力机关,着眼点是政府自身,而治理的主体可以是政府组织,也可以是非政府的其他组织,或政府与民间的联合组织,着眼点是整个社会。中央吹响全面深化改革号角,既重视“顶层设计”,也强调尊重人民的首创精神、鼓励地方大胆探索。广东是我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广东率先探索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着力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大力培育和促进社会组织发展,努力扩大公民参与社会管理的渠道,在治理创新方面积累了许多弥足珍贵的经验。广东各级党政部门及公共机构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动作快、力度大,广东实践十八届三中全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蓝图,及省委对贯彻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和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得到充分反映。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莫高义指出: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由此深入探索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路径,是南方报业举办“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广东探索经验交流会的基本遵循。

近年来,南方报业一直高度关注治理创新领域的新变化、新举措、新成果,并给予充分报道。2012 年、2013 年连续举办了两届“广东治理创新奖”评选活动,并和广东省委党校、华南理工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等机构合作,发布《广东治理创新报告(2007—2012)》,社会反响积极。“中国网络问政研讨会”由南方报业首创,并和各界机构广泛合作,在2010 年、2011 年、2012 年连续主办三届。

以广东为重点研究对象,从民间、传媒的角度,以“治理”为主线,串起一组案例,在此过程中交流、碰撞、提升,推进“现代化”进程,其实正是一系列活动筹办、一系列书籍出版的基本工作思路。(蓝云/著)

(编者注:全文具体表述,含数学公式、符号以及脚注等,以南方日报出版社正式书面出版物为准)